4•26世界知識產權日臨近 ,回顧過去 ,很多關於網絡知識產權問題依舊無解 ;不過今年,在百度帶動下,中國互聯網版權問題迎來了一個可喜的拐點 。
多年來 ,互聯網版權爭端層出不窮 ,內容創作者對互聯網上盜版泛濫可謂五味俱雜 。一方麵享受到互聯網傳播帶來的名利雙收 ,另一方麵則對侵權行為深惡痛絕 。而互聯網企業限於諸多原因 ,根本無暇顧及根除侵權內容或是思考提供長久解決之道 。但不久前 ,百度通過與作家群體 、音樂人群體的合作探索 ,以全新的思路為產業的健康良性發展開辟出一條道路 。
能力越大 ,責任越大
每一次新技術的深入發展都會帶來了新問題的湧現 。當廣播出現的時候 ,音樂界曾經奮起抗爭堅決抵製廣播中出現他們的原創音樂 ;電視劇 、電影也在與新媒介就分享問題幾經鬥爭 。百度文庫 、音樂如今麵臨挑戰也是行業必然 。不過 ,百度在設立這些服務之初 ,就納入了深深的責任思考 。
百度文庫立足於為教育行業提供豐富的文檔資源 。為大中小學教育 、外語學習 、資格考試等領域提供的文檔占據了八成 ,為廣大師生借助互聯網拓展自身視野 ,提高自主學習能力提供舞台 。
作為國內最早提出與音樂權利人分利機製的互聯網平台 ,百度一直努力推動音樂正版化進程 。從2007年開始 ,百度陸續與全球範圍內近百家唱片公司簽約 ,保障音樂著作權所有者的合法權益,其中包括滾石唱片 、EMI 、英皇唱片等著名音樂公司 ,藝人及歌曲資源比較優秀的本土唱片公司每年能通過與百度合作獲得數千萬的收入 。
在麵對各方權利人版權問題非議時 ,互聯網領域知名律師於國富曾指出 ,百度文庫有非侵權的合理用途 ,適用於國家《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亦稱避風港原則) 。2010年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審理百度文庫案件時 ,認為百度文庫符合該條例 ,駁回了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
不過 ,百度並沒有借助 “避風港原則”對眾多權利人的聲音充耳不聞 ,而是義不容辭地承擔起了保護網絡知識版權的責任 。同作家拓展及實踐分成模式 、與音樂人委托機構建立合作主渠道 、斥巨資投身音樂正版化平台社區建設……其所有行動無一不昭示著大企業的責任觀。
能力越大 ,作用越大
無論是通過用戶付費 、廣告分成 、還是平台優先展現再經由多種形式變現 ,賦予作家等權利人前景 ;還是嚐試與音樂權利方共建合作主渠道,對用戶按使用付費 ,百度都在現實層麵上簡化了版權保護操作 ,為通過技術創新與製度完善規範正版資源提供了範本 。
在百度與音著協就網絡音樂作品授權使用問題達成戰略合作後 。根據雙方的協議 ,對於百度MP3搜索到的音樂 ,無論授權作品還是非授權作品鏈接 ,百度都將根據用戶在線播放和下載次數 ,委托音著協與詞曲作者進行分成 。有媒體評價稱 ,百度作為第一家與音著協共建著作權主渠道的互聯網企業 ,讓數字音樂的版權尤其是音樂詞曲著作權收益題開始“破冰” ,成為以公開 、透明化機製促進數字音樂公平有序發展的典範 。
資深互聯網專家胡延平曾表示 ,今天的百度應該被肯定 ,至少它是中國互聯網企業中做出最多努力的一員 。數字版權保護一時還沒有理想終極的解決方案 ,但尊龍凱時歡迎這種建設性的 、有助於多方合作共贏的做法出現 。
從某種程度上 ,百度成為了踐行訴求數字時代版權合法化的先驅者。在百度出台一係列致力於保護互聯網知識版權的舉措後 ,中國廣播電視協會旗下相繼誕生了廣播 、電視的版權專項委員會 ;各類版權維權平台也推出了自己的大型版權方案 ,一些編劇群體甚至成立了兼具經紀和權利委托性質的專業公司 。一些人士預測 ,百度身後 ,信息商業價值開始將被更集中地審視和重估 。
在一個變革的時代,新生事物與舊有體係的矛盾與衝突在所難免 ,但這些衝突也推動著利益相關群體去思考問題的症結所在,通過各方的攜手努力實現新秩序的建立和產業的發展 。也許 ,這就是百度作為先驅者探索的價值 。